中专部教学检查管理规定
教学检查是全面了解教学与教学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推动教学改革工作,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措施。为了保证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三级检查制度"(是指由学校领导和教务处组织的日常教学常规检查、由教学督导、青年教师促进会组织的日常教学常规检查和由中专部组织的日常教学常规检查),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的组成:
(一)学校领导;
(二)教务处人员、教学督导人员、青年教师促进会人员;
(三)中专部领导、教研组负责人、中专部相关人员。
二、检查内容和形式
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教学检查的形式包括学期集中教学检查、日常教学检查、专项教学检查、中专部教学工作检查等。教学检查主要以巡堂、听课、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三、学期集中教学检查
(一)期初检查
1.每学期开学前三天内重点检查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包括教材、教学仪器设备的到位情况;教室、实(训)验室的到位情况;教师到位情况等。通过检查,确保教师、教材、教室、课表、学生、设备"六到位"。
2.开学第一周内重点检查课表执行情况以及教学运行情况,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期中检查
1.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教学周第10周左右进行。
2.重点检查各项教学环节:备课、教学进度、上课等情况;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指导情况。
(三)期末检查
重点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师授课计划的完成情况;抽查教师的备课情况、作业情况,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完成情况;期末考试组织工作的落实情况、阅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等情况。
期末检查采用中专部自查,教务处组织抽查的形式进行。
四、日常教学检查
日常教学检查采取中专部自查与教学督导、教务处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
(一)教学秩序:教师提前候课,按时下课,教师调课等情况。
(二)课堂教学:教师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情况。
(三)实践教学:教师指导实验、实习、实训等情况。
(四)学风状况:学生到课情况、听课情况及晚自习情况等。
五、专项教学检查
(一)学校每学期要进行一项或多项专项教学检查,以促进教学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教务处根据每学期的教学工作重点拟定专项教学检查内容,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课堂教学质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均可作为专项教学检查的内容。
(三)专项教学检查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将提前一周通知。
六、中专部教学工作检查
中专部教学工作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中专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常规工作、师资管理、实验室与实训基地管理、考试管理、教学文件管理等。
七、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
教学检查结果由中专部汇总,进行分析综合后,作如下处理:
(一)反馈给教师本人、辅导员、学生等,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帮助学生改进学习;
(二)向学校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
(三)作为教师考核、职称评定及中专部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
(一)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此规定由中专部负责解释。
荆州理工中专部
2018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