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院用电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电气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建立和健全学院突发电气安全事故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电气安全事故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学院后勤管理处成立突发电气安全事故办公室。
主 任:罗仁杰
副主任:邱 敏
组 员:余孔平、金泽武、陈茂清
1、触电事故:
①发生触电事故后,应立即进行抢救,在保证抢救者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将触电者脱离电源。脱离电源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断开与触电者有关的电源。
用绝缘物拉开触电者脱离电源。注意所用绝缘物安全可靠。
低压架空裸导线、带断路器保护或熔断器保护的电源发生触电可使用电源短路法,设法人为将电源对地或相间短路,造成开关跳闸、熔丝熔断,从而断开电源。
高压触电无法断开电源时,应立即通知国家电网发生触电事故,拉闸停电。
脱离电源后视触电者受伤害程度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②妥善救治伤者后,及时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采取措施等上报相关部门。
2、电气火灾事故:
①发生电气设备火灾时,值班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用正确方法进行扑救,同时向院保卫处及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②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扑救人员应站在上风口,同时打开门窗加强通风,对准火源小心喷射,注意不要使干冰贴着皮肤造成冻伤。
③电气装置发生火灾时,冲油电气设备受热后可能发生喷油、喷火或爆炸,扑救时应根据火情采取相应措施。
④断开带电线路的导线时,断开点应在电源侧支持物附近,以防导线断落后触及人身造成触电及短路事故,切断多股导线时,应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分相断开。
⑤需要电力部门切断电源时,应迅速与供电部门联系,并讲清楚情况。切断电源后的电气火灾可按一般火灾扑救。
⑥无法及时切断电源时,扑救人员使用的灭火器要与带电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高压线路或设备线路接地时,为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室内扑救人员与故障点距离不小于4m,室外不小于8m,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⑦事故处理妥善后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采取措施等上报相关部门。
后勤管理处: 0716-8514524
保卫处: 0716-8510257
院门卫: 0716-8517360
荆州供电公司: 95598
急救电话: 120
火警电话: 119
